原标题:厦门港务船务受托管理福州港务集团持有的福港拖轮100%股权 推动拖轮业务高质量发展
厦门港务(03378.HK)公布,2020年10月16日,因福建省港口资源整合,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港口集团")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资委")等相关主体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厦门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福建省港口集团。福建省港口集团依据相关规则向厦门港务发展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截至目前,福建省港口集团已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经营者集中审查相关材料,审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因此上述股权划转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为推进解决福建省港口集团与厦门港务发展在拖轮业务的同业竞争,合理统筹省内拖轮资源,经与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港务集团")协商,厦门港务发展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港拖轮")拟受托管理福州港务集团持有的福建福港拖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港拖轮")100%股权,托管费用为5万元/年。
福州港务集团为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交通集团")全资子公司,因福建省港口资源整合,福建交通集团100%股权被一并无偿划转至福建省港口集团。
交易双方已于2020年11月25日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
此次关联交易,有助于推进解决福建省港口集团与厦门港务发展在拖轮业务的同业竞争,是福建省港口集团切实履行股东承诺、推动解决拖轮业务同业竞争的重要举措。
通过此次交易,厦港拖轮将牵头统筹推进交易双方拖轮资源的共享调配与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交易双方的协同效应与规模效应,推动拖轮业务高质量发展,对厦门港务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此次关联交易不会改变厦门港务发展的合并报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