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下半年以来30位从业者“作别”银行业 违规放贷占比较高 有人受到“双料”处罚
■本报记者 徐天晓
本报实习生 余俊毅
近年来,监管机构针对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案件,加大了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以起到更大的警示作用。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截止到10月17日的公开披露数据统计,年内银行业机构共领罚单约2000张,其中第三季度以来披露的银保监会及其各级派出机构对银行业的罚单超700张。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至少30人被做出终身禁业的处罚,强度超过上半年。4人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终身。这其中还有银行高管同时接到终身禁业和取消任职资格终身的“双料”处罚。面对铤而走险的从业者,监管机构的处罚亦毫不手软。
有人受到“双料”处罚
监管机构对银行从业者的行政处罚方式多样,其中,“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无疑是最严厉的处罚手段之一。
而近年来,一批银行从业者在严监管面前仍铤而走险,终身禁业也成为了行政处罚的常见词。
截止到10月17日,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披露的第三季度以来开出的银行罚单中,共有30人被做出“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除了3张罚单为10月份开出外,第三季度共处罚27人,相对于今年前两个季度增加明显。
为何今年监管机构对从业者的严厉处罚增多?有银行业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以往监管机构对具体个人的处罚相对较少较轻,在相关利益驱动下,一些业务人员在违法成本较低的情况下更容易铤而走险。此时加强对个人从业人员的处罚,更能体现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也能对个人从业者产生更大的警示作用,有助于从源头上更好地管控好风险。
《证券日报》记者比较发现,上述已披露的罚单中,有近一半来自农商行和村镇银行,其中明确来自农商行的受罚人员有8位。从地域上看,福建被终身禁业的银行从业人员最多,达到6位,其次是江苏有4位,而内蒙古、黑龙江也分别有3位。
当然,被终身禁止的不仅是普通银行员工,部分银行管理人员也因为失职或主动参与违法违规事项而被“取消董事、高管任职资格终身”。根据已披露信息,今年第三季度以来,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4人进行了取消董事、高管任职资格终身的处罚。其中3人受罚原因与“贷款‘三查’不尽职”有关。值得注意的是,在被取消高管任职终身的人中还有一人,遭终身禁业这样的“双料”处罚。
6人因违规放贷被罚
那么,银行从业者是因何而被终身禁业呢?《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上述人员名单后发现关键原因有如下:7人因信贷管理不到位相关问题而被罚,6人因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被罚,另有3人,被终身禁业与骗贷或冒名贷款有关。
此外,三季度有从业者因涉房贷款违规而被终身禁业,这在以前很少见。其中2人被罚原因包括“为‘四证’不全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负有直接责任。”
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新闻发言人肖远企近日表示,“过去有银行与房企合谋,通过表外资金,违规绕道‘输血’房地产。从防范风险的角度来看,房地产企业开发贷、个人按揭贷款,必须按照银行经营的规则来,一定要做到合规,无论是在提资本方面,还是计提拨备方面,以及授信集中度方面均要遵守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三季度以来,有多张终身禁业类罚单开给了集体性违法违规的从业者。比如,8月份某股份制银行的一家分行有3位员工因“违规推荐销售未经批准的理财产品”而被终身禁业。而江苏某农商行有3位员工也是在当月因“内控违严重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直接责任,对违法发放贷款案件负有直接责任”而被一并处罚。有银行分析人士称,从业者遭遇集体处罚,说明商业银行在相关领域存在较严重的整体内控问题,并很可能因此引发了风险事件。对银行从业者的集中处罚可以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监管机构近年来完善法律法规,以加强对银行从业者的行为约束。2015年,原银监会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进行修订。明确对金融机构进行处罚时,要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监管问责;同时,严重违规者将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日前,银保监会又就行政处罚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统一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促进依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