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华业成沪市第2家面值退市股 A股市场第7家
12月4日,上交所对*ST华业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此前,公司股票因10月16日至11月12日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均低于面值,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股票从11月13日起停牌,上交所启动对其股票的终止上市程序。本次上交所正式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意味着*ST华业成为沪市第2家,也是A股市场第7家面值退市公司。
资深法律界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ST华业面值退市,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体现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判断,“虽然此前*ST华业曾表示自己是诈骗案件的受害者,但从目前公开信息来看,其‘自身开展业务不审慎、公司内控失效、实际控制人不作为’才是公司遭受如此巨大损失的主要原因。”对于该公司的豁免退市愿望,该人士表示,“在现行制度框架下,退市指标客观,程序明确,没有留下可豁免的空间。”
据了解,*ST华业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一是公司债权投资业务出现重大风险和违规行为。
2018年9月份起,公司的债权投资业务风险开始爆发。公司以不同形式向二股东李仕林控制的恒韵医药收购的应收账款达101.89亿元,相关底层债务人否认存在债务往来,认为相关文件上的公章系伪造。前述应收账款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直接购买的规模为27.25亿元,公司参与认购应收账款优先级和劣后级金融产品规模为37.17亿元,同时,其他金融机构参与认购优先级规模为37.46亿元,公司需为优先级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如前述债务往来不实,公司将面临重大财产损失。债权投资业务案件发生后,公司主要资产及银行账户陆续被金融机构等债权人查封冻结,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在2018年年报中,公司对年报披露日前未还款项目进行了全额计提减值,金额高达54.51亿元,导致公司出现巨额亏损。
值得注意的是,*ST华业开展巨额债权投资业务不审慎,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很大程度上是公司自身内控机制失效所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文焕与李仕林存在巨额资金往来,并在上交所要求公司核实与李仕林关联交易真实性的当日离境,在监管机构要求其回国履职后仍拒不回国配合调查,且未采取措施核实并帮助公司化解风险、减少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相关方已因前述违规行为被上交所公开谴责。相关案件目前还处于侦查阶段,案件真相如何,还有待司法机关的结论。
二是公司发生违规担保等多项信息披露违规事项。
2018年,该公司子公司捷尔医疗在未履行规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情况下,多次违规为李仕林、恒韵医药等关联方提供担保,涉及金额达17.13亿元,并因此涉及多起担保诉讼。由于内部控制存在违规担保、债权投资业务发生欺诈事件等重大缺陷,运行失效,2018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被出具否定意见。
因存在多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上交所于2019年7月份、11月份对公司、实控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公开谴责等处分。同时,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于2019年7月份对公司立案调查,目前仍处于调查过程中。
三是公司基本面恶化,持续经营能力基本丧失。
2018年以来,该公司债权投资业务发生重大风险,债权存量规模高达百亿元,虽然公司进行了报案并已进入侦查阶段,但能否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当前,公司主营业务基本停滞,流动性基本丧失,部分资产和银行账户已被债权人申请司法冻结,5亿元短融及13.46亿元公司债券先后违约。
市场专家认为,*ST华业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客观事实清晰,规则依据明确,应该被终止上市。该专家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交所依法依规将没得到投资者认可的公司股票予以终止上市,是对投资者利益的最大保护,是对资本市场优胜劣汰秩序的真正维护,是对规则和市场的真正敬畏。
该人士进一步表示,2012年退市制度改革以来,市场化、法治化的退市原则和方向已经确立。其背后的核心理念就是把好市场的出口关,真正建立起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面值退市制度所出清的是一些公司价值没有得到投资者认可的公司,市场生态得以更加健康,市场秩序得到维护,在整体上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就个案而言,退市难免会给公司造成影响,但这也是公司自身经营不善所不得不承担的市场成本,也是市场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正在向市场化、法治化稳步推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已经成为重中之重,各方主体应当坚持“四个敬畏”,严格按照规则行事。因公司豁免退市没有规则依据,在个案中轻言豁免,不是法治精神的体现。
根据有关规则,*ST华业股票在被上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后,将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ST华业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此外,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ST华业股票将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进行挂牌转让。(记者 张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