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台经济市场化法治化发展才能有效辐射创新经济 积累大数据生产要素
平台的定位,在于承载与赋能,平台经济于中国经济发展的作用亦是如此。平台的稳健,是其发挥实效的前提,同理,平台经济的市场化、法治化同步发展,是其辐射经济发展中创新活动的根基。
3月15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研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等问题。会议强调,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要着眼长远、兼顾当前,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营造创新环境,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笔者认为,平台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新动能之一,但是结合其自身存在的问题来看,只有使其在发展和规制之间实现平衡,才能有效激活中国经济的创新因子,实现科技赋能。
第一,作为基于数字技术的新经济系统,平台经济的意义远远不止于线上经济本身,而是能够辐射带动基础工业、先进制造业、服务业等产业升级的撬动因素。
近年来,平台经济的发展有目共睹。工信部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完成业务收入12838亿元,同比增长12.5%。其中,互联网平台服务企业实现业务收入4289亿元,同比增长14.8%。
其实,平台经济对于中国经济更重要的贡献在于优化资源配置,打破空间限制,促进跨界融通。平台经济对于市场的灵敏,有助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并拓宽消费市场。此外,平台经济的发展也会间接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积累大数据生产要素,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等。
第二,平台经济近年来的扩张速度过快,市场化和法治化发展同步性不足,亟须夯实发展根基。
虽然平台经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赋能传统产业的创新发展,但是平台经济发展不充分、存在短板,监管体制不适应的问题也较为突出。
从属性来看,平台经济契合规模经济效应,也就是具有规模报酬递增效应。因此,如果不通过规则进行限制和引导,平台经济的“自由发展”可能会导致减低平台环境内企业流动性、抑制企业创新的潜在隐患。
为此,需要从规则上,把包容审慎与严格执法统一起来,要把自律和监管有机统一。
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中强调,“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健全数字规则。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引导平台企业合理降低商户服务费”。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于平台经济的规范发展直接“点题”——“依法依规加强互联网平台经济监管,明确平台企业定位和监管规则,完善垄断认定法律规范,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谋求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尤其要防范资本无序竞争。
研读平台经济飞速发展的历程可以发现,资本加持对于平台企业规模扩张的效果十分突出,也催生了发展隐患。
资本要素通常对于市场比较敏感,且容易形成聚集效应,也经常有人以“站在风口,猪都能飞起来”形容资本快速扩张的力量。因此,对于资本扩张秩序有效识别并监管,已经成为新的课题。客观地说,这种博弈可能长期存在,金融业亦曾有“红利期”(所谓的创新业务落地后、监管介入前)的说法。但是,笔者认为,监管部门是可以通过扎紧制度藩篱、提高反应速度,来缩小、缩短所谓的“红利期”,让法治化和市场化达成更高水平的、兼具安全和效率的平衡。
值得一提的是,包括去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此次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在内的重要会议,已经多次强调“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此外,在具体监管维度,“一行两会”去年12月下旬分别召开会议,表态“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可以说,明确规则、明示底线、明察秩序,是政策面对于平台经济发展的坚定态度。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笔者认为,平台经济是市场经济,更是法治经济。只有夯实平台经济自身的发展根基,保障其行稳致远,才能真正发挥其贯通国民经济循环的效能,真正发挥其对于中国经济创新因子的激发作用。 张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