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乡关注】“十四五”重大项目廉情监督员为廉情赋权
施工现场,塔吊林立,机声轰鸣,一位不速之客悄然到来,与项目建设相关人员座谈,暗访有关情况;一间密室内,气氛紧张,项目招标评标正在进行,而在看不见的地方,一双锐利的眼睛注视着正在发生的一切……
这位不速之客的名字,叫重大项目廉情监督员,负责重大项目建设的廉政监督,监督项目决策、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和决算等环节涉及的公职人员履职情况,监督“应招必招、能招尽招”、“四个不介绍”等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等。同时,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服务项目建设,解决“吃拿卡要”、暗箱操作和懒政怠政的情况,严厉打击盗窃、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破坏市场秩序、损害营商环境,为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清障护航”的情况也在重大项目廉情监督员监督范围之内。我市日前建立的“十四五”重大项目廉情监督员制度,为廉情监督员充分赋权。
按照这一制度规定,市纪委监委将协调有关部门,从省、市重点项目中,筛选出一批投资强度大、协调任务重、廉政风险高的重大项目,报经市委主要领导同意,确定设立廉情监督员的项目,并按照“一项目一授权、一项目一专班”
的原则,建立重大项目廉情监督专班,专班成员主要有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项目主管部门的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等。项目建设涉及的县(市、区)纪委监委也将选派班子成员,担任该项目的县级廉情监督员。
在监督工作中,重大项目廉情监督员将按照制度要求,围绕“十四五”规划贯彻实施,紧盯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为项目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作为“监督的再监督”,重大项目廉情监督员要严守职责边界,做到到位不越位、推动不代替、助力不添乱,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项目牵头部门落实主体责任、项目审批和主管单位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强监督和强监管同向发力。
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同志认为,“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大发展大建设的重要时期,今年全市要实施1000个以上重大项目,带动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00亿元以上。这些项目涵盖城市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不少是战略性、基础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项目体量大、能级高、投入多,必须构建源头防治、跟踪监控、强化服务、示范引领、监督有力的项目廉洁建设新模式。建立“十四五”重大项目廉情监督员制度,是树牢“项目为王”理念,加大项目建设廉政风险管控力度,推动项目建设廉洁、高效、有序开展的一项创新举措。